【本章知識重點】
★假設、約束:(兩者之間的定義與區別)
★項目計劃:(定義、作用、內容、制訂人)
★項目計劃和績效基線
★工作授權體系→控制“鍍金”

2.歷史資料(Historicalinformation)
現有的歷史資料(例如:估算數據庫、過去項目績效記錄)應在其它項目計劃過程中已經查閱過。這些資料在項目計劃過程中也應準備就緒,以供核實假設以及評估項目計劃制訂過程中提出的其它可供選擇方案之用。
3.組織方針(Organizationalpolicies)
參與項目的組織都有正式或非正式的方針,其影響必須考慮。組織機構的幾個主要方針:
n質量管理方針:過程審計,連續的改進目標。
n人事管理方針:雇傭和解雇原則,雇員表現評價。
n財務控制方針:定期報告、要求進行的開支和支付審查、會計法規、標準合同條款。
4.制約因素(Constraints)
制約因素指適用于項目,因而影響其績效的某項限制。
例如,事先規定的預算就是一項制約因素,它可能影響項目團隊在范圍、人員配備和進度方面的選擇。如果項目根據合同實施,則合同條款通常是制約因素。
5.假設(Assumptions)
假設指就計劃而言被視為正確、真實或肯定的因素。
假設影響到項目計劃的所有方面,是項目逐步完善化的一個組成部分。項目班子經常地識別、記載和證實假設,作為其計劃過程的一部分。假設通常涉及某種程度的風險!
4.1.2項目計劃制訂的工具與技術
1.項目計劃方法(Projectplanningmethodology)
項目計劃方法指制訂項目計劃期間指導項目班子的任何一種系統方法。它可以簡單到只是一些基本表格與樣板,也可以復雜到要求進行一系列模擬(例如進度、風險的蒙特卡洛分析)。
大多數項目計劃方法都將項目管理軟件這樣的“硬”工具和由外界協助召開的動員會這樣的“軟”工具結合使用。
2.干系人的技能與知識(Stakeholderskillsandknowledge)
每個干系人都可能具備制訂項目計劃所需的技能與知識。項目團隊必須創造一個環境,讓各干系人能恰當的作出其貢獻。
3.項目管理信息系統(PMIS)(Projectmanagementinformationsystem)
項目管理信息系統是用于搜集、綜合和分發各個項目管理過程產出的工具與技術的總和。它用于支持項目從啟動到收尾的所有方面,可以包括人工系統和自動化系統。
4.掙值管理(EVM)(Earnedvaluemanagement)
用于綜合項目范圍、進度和資源,并量度與報告項目從啟動到收尾的績效的一項技術。
4.1.3項目計劃制訂的產出
1.項目計劃(ProjectPlan)
定義:項目計劃是經批準的正式文件,用于管理項目的實施。
項目計劃和進度應按溝通管理計劃的規定進行分發。在某些應用領域,這個文件常常稱為綜合項目計劃。
對項目計劃與項目績效量度基準兩者,應該明確加以區分:
項目計劃(ProjectPlan):項目計劃是一份或者一組內容隨時間的推移與有關項目的信息不斷增多而隨時更新的文件。
績效量度基準(PerformanceMeasurementBaseline):績效量度基準是一項經過核準的計劃,用以在管理控制中作為量度偏差的基準。它通常僅斷斷續續有所改變,其原因往往是對已批準的工作范圍變更或可交付成果變更作出反應。